渺渺兮予怀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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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今夕绎逢】桃夭落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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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搭配诗词:《题都城南庄》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崔护 (唐)

 

     去年今日此门中,人面桃花相映红。

     人面不知何处去,桃花依旧笑春风。

 

作者有话说:

 

请一定先看前文《前尘尽》,不然看起来会比较懵。


我感觉我自己是变态......七夕不让有情人在一起,还让他们分手.......

 

这篇是为刀而刀.....你们随便一看就好.....我卡文卡了这么久就是因为太反人性了......我怀疑评论区不会被泪水淹没,而会被骂声淹没.....感觉这篇会毁了我积攒了这么久的路人缘......但是这篇真的挺现实的,看到我最后的分析就知道了。

 

几个月没写锦衣了,文笔有所退步,大家见谅哈。本篇集洒狗血之大成,看的时候请自备纸巾和脸盆(防吐),以备不时之需。

 

这篇已经是后续了.....请不要再问我要后续了.....我拒绝......

 

适配BGM:《桃夭》--双笙(无敌配!!!)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前言

 

世间,哪有这么多的得偿所愿......还是阴差阳错更多了些.....这一世,他们终究还是错过了......

 

他们缘起于《桃夭》,亦缘尽于《桃夭》.....

 

惟愿下一世,他们能在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的季节,之子于归,宜室宜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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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帮主!帮主!”

 

谢霄正陪今夏在簪花大会看得起劲儿,乌安帮却忽然有人急匆匆找了来。

 

“帮主,可找到你了,帮中有些急事需要你立刻前去处理。”

 

今夏本要起身随谢霄一同前去,却被谢霄重新摁回了观椅上。

 

“没事,只是一些琐事而已,我去就好,袁大虾你最爱热闹了,可以多看一会儿。”

 

今夏虽有些犹豫,但看着找来之人面色虽急,却并不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那般焦虑,再加上谢霄也这么说了,她便不再坚持,目送谢霄离去后,便留下来继续观会。

 

台上各家闺秀的表演已近尾声,今夏正有些意兴阑珊,准备离去,却看到礼官又上了台,还神秘兮兮地拿了个酒坛,上面贴着张写着“红”字的红纸。

 

“各位,大家都知道,我们的簪花大会每三年才办上一次。三年前,咱们簪花大会发生了些不同寻常之事,我们老爷在那次簪花大会之后,便在咱们场边的那棵古树下埋了坛女儿红,作为纪念。”

 

“今日,我们老爷决定要将这坛女儿红作为彩头,给上台表演的姑娘小姐们再添上一份厚礼。有哪位姑娘还想上台再比试一轮的,尽可大胆的上来,赢得在座诸位喝彩声最多的,将赢得此彩头。”

 

今夏看到这坛女儿红时本就双眼放光,又听这礼官说要上台比试一番才能得到,不禁好胜心上涌。

 

“这个谢圆圆,欺负我失忆,居然说我上次只得了一根签。我非要证明一番给你看看。这坛女儿红,小爷我要定了!”

 

今夏向来是说干就干的性子,当即便着急地举了手,一路小跑跑上了台。

 

陆绎本也已意兴阑珊,准备带着金夏早些离去,却没想到又出了这么个小插曲。不过来都来了,也不差这一时半刻,便又留下“凑了凑热闹”。

 

“怎么是她?”

 

短短半日,竟遇见了两次。

 

在座的姑娘小姐大都有着女儿家的的娇羞和矜持,怎肯因一坛子酒便抛头露面?

 

看着礼官因只有她一人上台而觉场子冷清,有些尴尬,今夏主动向前走了几步,站在礼官的身边,环顾四周,笑眼弯弯:

 

“我知晓在座的各位姑娘无不是才貌双全之人,那我就先抛砖引玉,给大家演奏一曲暖暖场子。”

 

接着,今夏便去了一旁,在一排乐器中选了一架箜篌,待下人将之抬到场中后,便在箜篌旁坐定,向着场边诸人微微作揖示礼。

 

“今日正值七夕又恰逢簪花盛会,我便为大家演奏一曲《桃夭》,愿大家都能觅得良缘佳配。”

 

今夏正要开始弹奏,却又忽然被礼官叫住:

 

“姑娘,且等一下。你还未曾报上闺名。”

 

“我姓袁,名唤今夏,因仰慕杭州的盛会美景而来,望大家一会儿莫要吝啬你们的叫好声,毕竟,我可是为了这彩头而来。”

 

在周围众人的笑声之中,今夏收拾好了自己的心情,手指在琴弦上轻轻拨弄,一曲《桃夭》缓缓而出。

 

陆绎没想到自己竟会在此处听到《桃夭》。他收起了自己方才的漫不经心,向台上微微望去,却正碰上了台上女子的嫣然一笑。

 

为什么,此曲,此景,皆让他觉得如此熟悉......

 

曲子宫商角徵羽不断在变换,他丢失的记忆也随之汹涌而来,有些在他脑海中一直十分模糊的画面开始渐渐变得清晰。

 

“锦衣卫是皇上最亲信的武将,皇上爱民如子,你却如此蛮横......”

 

“大人,这随行办案,可有什么补助啊......”

 

“大人,这夜黑风高的,我们二人孤男寡女,恐怕会有损大人清誉啊......”

 

“卑职姿色是差了些,不过大人就将就一下吧......”

 

“大人,您不觉得我也挺招人心疼的吗......”

 

“因为大人比他们长得俊俏呀......”

 

“大人,他欺负您了吗......”

 

“卑职第二个心愿,便是陆大人每日能多笑一点,不要整天阎王脸......”

 

他想起了很多......

 

他忽然想起,这女子仿佛是个捕快,而自己在成婚那日见过她,还请她喝了一杯喜酒。

 

而他和她,好像早就认识了......

 

“大人今日的恩情,卑职没齿难忘,来世结草衔环,执鞭坠镫......”

 

“大人,只要我们找到那位医仙,就一定能救你......”

 

“用我的命,换他的命,你要说话算话......”

 

他好像曾为了她,平生第一次向诸天神佛请愿,求神佛显灵,不要从他身边,夺去她的性命。

 

“陆大人,若有一天,卑职不在了,你还会记得我吗......”

 

他仿佛记得自己那时回答的是......

 

“也许......会吧......”

 

可是,他们明明都还好端端地活着,他怎么就忘了呢......

 

一声声的“大人”萦绕耳畔,可他仿佛记得自己从前并不只想做“大人”......

 

“只是......大人吗......”

 

他好像曾和她经历过很多......好像曾一同泡过汤池,曾为了掩人耳目同床上歇卧,曾一同闯过蛇窝,也曾经历过“洞房花烛”和战火纷飞。

 

他好像曾紧紧地抱着她,不肯放手。

 

“我可以容忍他将我踩在脚下,却见不得他伤你分毫。从前我想过,将来与我生儿育女,相伴一生的女人是什么样的,却怎么也没有想到,会是你这个样子......”

 

“就算是为了我,以后再小心点,再谨慎一点,好吗......”

 

“我陆绎,这辈子唯一想娶的女人就是你......”

 

“因为我担心你啊,担心战火刀枪无眼伤及你,担心倭寇杀进城杀害了你,担心所有人都撤了毁了城,可你还在傻傻等着我......”

 

“但我可以......”

 

他曾对她许下过最重的承诺——

 

“袁今夏,你记住,一切都有我,其他的,你都不用考虑了......”

 

袁今夏......今夏......今夏......

 

回忆戛然而止的时候,是他要走,而她,紧紧地拉住他的手。

 

他渐渐回神,迫切地向台上望去,却发现台上之人已杳无踪影,空留四周之人在窃窃私语。

 

“夫君,你说这弹得好好的,琴弦怎么忽然就断了?那位姑娘看起来不是扭捏之人,却慌忙跑走了,便连这彩头也......”

 

“夫君?!夫君?!你去何处?!”

 

看着陆绎匆匆离去,金夏在身后轻声唤着,却没能唤得他留步回身。

 

陆绎也不知自己要去哪里,他沿着人群熙攘的街道,逆着人流向前走去,终于在方才买“闹嚷嚷”的小摊边找到了她。

 

“这位姑娘,真是巧了,就是这位公子买走了和您头上那“鸟儿”同一张纸做出的另一只‘闹嚷嚷’。”

 

她没有转身,他小心翼翼地走近。

 

“是吗......真巧......从前也有过一个人,送给过我一个一模一样的......”

 

今夏终于缓缓转身,眼眶微红,却努力对着他扯出了一抹苦涩的笑。

 

“大人......好久不见......”

 

他们都不曾想到,再一起坐着吃虾饺面时,竟是有着万语千言,却相对无言。

 

陆绎死死地盯着摊主端面的手,看了半晌,仍未动筷。

 

倒是今夏先拿起了筷子,将嘴凑到了碗边喝了口面汤。

 

“大人,这杭州的虾饺面不知有没有扬州的那么好吃,您也尝尝。”

 

看着努力大口吞咽的今夏,陆绎这才慢慢拿起了竹筷,夹起了一只虾饺放入口中,却食不甘味。

 

“可惜这摊边没有桃树,否则,您的面怕是又要被加料了。”

 

“大人,我告诉你一个秘密。”

 

“还记得当年我带你去枫林坳求医吗?那时你伤重无法喝药,是我以口渡药给你,这才救下了你的性命。”

 

“我知道。”

 

“那年在淳于府的屋顶上,你喝醉了,也曾这么告诉过我。”

 

今夏有些自嘲地笑了笑:“看来,大人说得对,像我这样的人,不该喝酒,每次喝醉,总会做些过分的事情。”

 

“那夜,过分的不是你,是我。”

 

“我以为,你醒了之后还能记得我在屋顶上亲过你的事,却没想到,你忘得这样彻底。”

 

“那早知道这样,我就不饮姨的忘尘水了,多喝些酒不就行了?”

 

今夏终于故作自然地提起了当年事,却再次令气氛降回了冰点。

 

“为什么。”

 

今夏紧紧攥着手中的竹筷,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。她没有立即回答陆绎的问题,而是反问了他:

 

“大人,若那日你没有同我喝酒,你又要怎样给我个交代、为我夏家昭雪?”

 

“我本已决定,要趁着先皇宫宴之时上陈昭雪书,求先皇还夏家清白。”

 

“陆指挥使给我昭雪书时曾言,先皇刚愎自用,是个容不得他人指出自己错误的人。若大人真那样做了,恐怕轻则牢狱之灾,重则便是性命难保吧......”

 

“可我,不愿你以性命作赌......”

 

“大人,这些年,你过得可还好?”

 

仕途顺畅无阻,家妻温婉贤淑。这曾是他少时最想要的未来。

 

他,说不出“不好”二字......

 

“我从前所愿,不过便是希望大人能幸福,平安。如今,也算是心愿得偿了。”

 

“大人成亲那日,我心甘情愿饮下了另一杯忘尘。因为我怕,我怕若是我还记得,总有一天会忍不住去打扰你......”

 

“如今,我已嫁,你亦娶,我们相隔千里,若非今日,也许此生,我们都会这样过下去,不再记起。”

 

“大人,人最应该珍惜的,便是眼前能抓住的。我很后悔,当初在扬州时为什么没有早早告诉你我喜欢你,让我们错过了那么多朝夕相处的日子......”

 

“所以今日,我将我藏在心里最深的秘密告诉你,只为,不留遗憾......”

 

可是,怎么可能没有遗憾呢......

 

惜取眼前人,不过是人们无法圆满时,留给自己最深的无可奈何......

 

陆绎从不曾想过,这便是他们最后的结局——

 

他们的告白,始于坦白;他们的告别,亦始于坦白。

 

只是,终究是沧海桑田,已无可挽回。

 

陆绎回到官驿门口才想起,簪花大会时,他好像将金夏扔在了观台边。他正要转身去寻,却被官驿小二叫住。

 

“陆大人,您怎得才回来?陆夫人已回来等您等了好久。您不是和她一同出去的吗?”

 

陆绎快步走入,却在看到房中桌上摆满了热腾腾的饭菜。

 

“夫君,你总算是回来了。”

 

他转身,正看到金夏端着盘糖醋鱼走了进来。

 

“若是你再不回来,我怕是又要将这些菜再热上一遍了。”

 

不问去由,唯待归来。

 

这是陆绎第一次好好品味了金夏做的菜。

 

今夏回到乌安帮时天色已暗了。她还没来得及进门,便接连收到了一朵又一朵牵牛,她被一步一步引到河边时,竟已是满满一篮。

 

她这才知晓,为何谢霄会支开自己匆忙离去。

 

人群散去,谢霄捧了盏花灯一步步走近,来到她眼前。

 

“袁大虾,我一直想和你一起放一盏花灯,只可惜一直没能找到好时机,不过今日,倒是不错。”

 

今夏笑他:“谢圆圆,你突然变得这么深沉,还真是让人不习惯。”

 

“也就今日这一次,你就珍惜吧。”

 

果然还是谢圆圆......

 

今夏笑着接过,将花灯放入河中,融进这满河的灯火璀璨。

 

她只许下了一个心愿——愿,幸福、平安。

 

他们用了很多年去明白,这世上之情,不止有轰轰烈烈、舍身忘死的双向奔赴,亦有细水长流、水滴石穿的不弃陪伴。

 

十八年后,北镇抚司的一次决选中,有个叫谢枫的男子拔得头筹,随后两年间因屡破奇案,被破格提拔为锦衣卫经历。

 

一日,陆绎正坐在书房看书,门被冷不丁地推开,一个穿着捕快官服的小捕快皱着一张小脸走入,一屁股便坐在了陆绎身旁的另一张黄梨木椅子上,拿起桌上的水壶连着给自己倒了好几杯水,边喝边喘着粗气。

 

“这是怎么了?”

 

这小捕快一张口,声音清脆婉转,竟是名女子。

 

“爹,你们北镇抚司是不是有个叫谢枫的臭小子?”

 

“什么臭小子,论官职,人家可是在你之上。”

 

“我不管,他抢我的案子,你可要为我做主!”

 

陆绎放下了手中正在看的书,伸手揉了揉小姑娘的头,还将食指屈成一个圈,轻轻敲了一下这小姑娘的额头。

 

“爹倒是可以让他不要再管这桩案子,只是,你要和人家抢,总要拿出自己的本事来啊。靠爹爹抢去,总没有靠自己的真本事赢来的爽快吧。”

 

小姑娘噘着嘴揉了揉刚刚被爹爹轻敲的额,又在陆绎这里坐了一会儿,忽然用手拍了下桌子,蹦跳着起身,对着陆绎开心地说:

 

“我想到了!爹爹放心,我定会让他心服口服地将案子还给我。”

 

 

说罢,便对着陆绎行了个姑娘家的礼,便又风风火火地跑走了,边跑还边说着:

 

“爹,我六扇门还有事,就先走了。我晚上会回府用饭,记得告诉娘,我想吃她做的糯米糍粑了。”

 

陆绎正摇头笑着,便看到金夏端着个果盘走了进来,只是没能和小姑娘打着个照面,只来得及看到了个背影。

 

“夫君,这丫头不应该在当差吗,怎的回来了?”

 

“没事,就是回来告诉我们,她晚膳想吃你做的糯米糍粑了。”

 

“这丫头,当差还不忘了吃,回头我可要好好说说她。”

 

“无妨,左右也不曾耽误过差事。”

 

“夫君还为她说话,还不是你惯的?”

 

金氏嘴上刚数落完,又不自主地叹了口气。

 

“似她这般性子,和她同岁的别家公子都避之不及,也不知何时才能遇上个能似我们这般容着她胡闹的人。”

 

“缘分自有天定,时候到了自然会有的,她才17岁,不必心急。”

 

后来,那个姓谢的小子便经常被他家的小姑娘挂在嘴边。只是称呼,从最开始的“谢枫”,渐渐变成了“谢十三”。

 

“爹,你们锦衣卫不是都是冷面阎王吗?怎的这谢枫如此油嘴滑舌,竟比我还能说。”

 

“爹,这谢枫武功还挺高的,这次南下办案,要不是他,我可能就回不来了。”

 

“爹,你知道吗,谢枫居然有个小名,叫十三,还是我们一起乔装办案时我发现的,我问他为什么会有个这个名字,他说是他娘给他起的。因为他娘说,这名儿好养活。”

 

“爹,我们六扇门有个案子,我一个人破不了,求爹爹把我的借调文书批一下吧,把谢十三借给我们六扇门用用。”

 

一日,这小姑娘终于红着脸,对着正在用膳的陆绎和金氏说:

 

“爹,娘,女儿有想嫁之人了。”

 

“你们认得的,就是那个谢十三。”

 

北镇抚司中,陆绎第一次避开所有人,单独见了谢枫。

 

“今日,我不是以都指挥使的身份见你。”

 

“她昨夜回府告诉我,她这辈子,唯一想嫁的人,就是你。”

 

“所以我想以一个父亲的身份要你一个答案,你对她的感情,是否如她那般坚定不渝。”

 

面前之人深深抱拳一揖:

 

“卑职此生,非她不娶。”

 

一个非他不嫁,一个非她不娶。世上最令人向往的感情,莫过于此。

 

谢枫转身离开时,陆绎忽然叫住了他。

 

“为何当初选择成为锦衣卫?”

 

谢枫不知“未来岳父”为何要问出这个问题,沉默了片刻,才转身开口道:

 

“世人皆道,锦衣卫净是些冷血无情之人。可我娘却告诉我,人终究是人,又岂会真的冷血无情。”

 

“当初我确是因为少年意气,这才入了北镇抚司,想看看锦衣卫中究竟能不能容得下一个有情有义,有血有肉之人。可后来我才发现,最可怕的不是冷面,而是冷心。而人最难得的,便是不忘初心。”

 

“我不悔入锦衣卫,亦不悔与她相遇相知。”

 

陆绎有些出神,回神之时,谢枫还在不远处站着。

 

他终于出声,声音却有些低哑:“你可以走了。”

 

谢枫的身影从眼前消失后,陆绎终于无法再正襟危坐,神情忽然有些颓唐。

 

“人终究是人,又岂会真的冷血无情......”

 

收到儿子的信多日后,今夏和谢霄终于赶到了京城。

 

谢枫赶到乌安帮的京城分舵时,自家爹娘竟不知所踪。待他在街上找到正吃喝玩乐的今夏,她正将一个偷了荷包的小贼反扭着骑在身下,面上颇为兴奋得意。

 

谢枫没想到,自家娘亲还是这么“宝刀不老”。只是被一堆又一堆的人这么看着,他觉得有些......只得扶了扶额,对着自家老爹使了个眼色。

 

“娘,您这是来看我的还是来办案的啊?”

 

看着有官差已经赶来,今夏终于从这小贼身上起身,整了整因抓贼弄皱了的衣角,对着儿子心虚地笑了笑:

 

“十三来了?!娘只是习惯了。”

 

待到他们三人回到乌安帮坐定,今夏才开始追问:

 

“十三,你来信只说喜欢上了个姑娘,让我和你爹来京城帮你操办婚事,可是你也没说清楚啊。是哪家姑娘?叫什么名字啊?长得美不美?娘什么时候能见见啊?”

 

眼瞅着儿子有些为难不知该回答哪个问题,谢霄赶紧解了解围:

 

“袁大虾,你这一连串问这么多的问题,要让枫儿从哪个开始说啊。不过我儿子看上的,那一定是最好的,根本不用咱们俩在这儿操心。”

 

“我这当娘的当然要知道我未来的儿媳妇是个怎样的人啊。十三,你快跟娘说说啊。”

 

谢枫终于开口了,只是脸开始变得有些微红。

 

“她是个六扇门的捕快,我和她是在一同办案时相识并结缘的,都曾多次救过彼此的性命。总之......她是个很好很好的姑娘,儿子认定了她,此生定不会变了。”

 

“看我们十三脸红的样子,便知道那姑娘有多好了,那娘就放心了。”

 

看着自家娘亲没再问别的,谢枫反而感到有些奇怪。

 

“娘,您不问问她的芳名芳龄,家世如何吗?”

 

今夏这才发现自己真是太过心大了。

 

“哦对,那你便说说吧,娘多了解了解,也好给你准备聘礼。”

 

“她姓陆,单名一个夏字,比儿子小上两岁。她虽是六扇门的捕快,其父却官居二品,不过她父亲为人刚正,从不事权凌弱,也曾多次教导提点过儿子,算是儿子的良师之一。”

 

“我家十三果真是好眼光。不过其父身居高位,却肯让自己的女儿去六扇门做个小捕快,更不曾因你出身市井而生门第之见,想来确是个不凡之人。”

 

“不瞒娘说,儿子早先也曾因家世之别而犹豫过,可夏儿却说,她要嫁我,我要娶她,和除了我们二人之外的其他都无关。”

 

时隔二十年,他们没有想到,再次相见,竟是为了儿女的终身大事

 

良辰吉日,桃花灼灼。

 

他和她分坐在高堂两侧,受着一对佳偶的礼拜。

 

上一辈的故事已近结局,可这一辈的故事,才刚刚开始。

 

所幸他们之间,不会再有家仇人命、血海相隔。

 

而终究,也有了对儿女,唤他爹,唤她娘。


作者有话说:其实我写了这么长,只是想表达一个道理——有时候初恋是最美好的,但也许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法走到最后,反而陪你走完一生的那个人也许和你的初恋大相径庭。可是,这才是大多数人的人生啊。(七夕说这个好像.......我对不起大家......)


我知道这篇写的无敌烂,看在七夕的份上,想骂我的能不能明天再骂......确实是几个月不写锦衣了,有点生疏,可能没找好感觉。虽然我很不满意把这篇作为我对锦衣的告别,但是......锦衣我是真的没有脑洞了,以后就多看别的大大的产出啦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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